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7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按照当期利润的合理比例,拟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80元人民币(含税)。以普通股总股本7,249,002,54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754,620,968.24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事前认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批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30,200,432元变更为人民币7,249,002,548元,并同意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的监管审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及其他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优化部分总行部室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骏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事前认可。赵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赵骏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赵骏先生简历
赵骏先生,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法律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骏先生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赵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副行长章建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且未年化,下同;
4、2025年1月,公司按照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4.10%计算,向“20杭州银行永续债”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含税);2025年6月,公司按照票面利率2.41%计算,向“24杭州银行永续债01”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2.41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5、公司本期尚未发放优先股股息,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未考虑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及债权投资等取得的投资收益,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5年9月30日,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杭州金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企管”)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69,269,050股,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投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1,544,169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7.54%。
2、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账户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32,917,439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555,839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5.00%。
(二)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一) 银行业务数据
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企业贷款包括票据贴现;
2、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不含应计利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损失准备”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更多资本监管信息等请查阅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监管资本”子栏目(http://www.hzbank.com.cn/hzyh/tzzgx/1004047/index.html)中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使用人民币口径计算;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计算。
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77.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5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76%,与上年末持平。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 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经营效益持续向好。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其中利息净收入20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58.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8%(未年化),较上年同期下降0.8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2.31元/股(未年化),较上年同期增长0.87%。
资产规模稳健增长。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2,954.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67%,其中贷款总额10,255.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39%,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4.68%,较上年末提升0.30个百分点;负债总额21,324.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90%;其中存款总额13,485.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7%。2025年三季度末,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存续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5,574.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10%。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6%,与上年末持平;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81.64%,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69.64%;拨贷比3.89%,拨备覆盖率513.64%,风险抵补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三) 主要业务讨论与分析
1.大公司板块
公司金融不断优化“1+5”(公司金融+交易银行、投资银行、跨境金融、科创金融、中小企业)管理模式,推动“四通三易”品牌核心产品整合升级,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期末公司金融条线贷款(不含贴现)余额6,516.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63.64亿元,增幅15.28%。“财资金引擎”持续拓宽服务边界,以结算为核心向企业全经营链路延伸,提升移动端财富服务能力,强化对客司库体系的资产负债支撑;“贸易金引擎”深度融入企业供应链生态,运用“票、证、函、链”体系化服务方案破解产业融资困局,提供一站式贸易金融解决方案;“外汇金引擎”加快商务部门渠道联动,推出助力中资企业出海十大服务举措;深化产品赋能,升级打造“跨境智+”一站式数智化线上服务,推出跨境电商Shein平台直联收款产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2025年前三季度“外汇金引擎”服务客户数同比增长23.55%、跨境融资投放同比增长69.06%。“科创金引擎”探索“数据与专业驱动”的科创3.0模式,推进“投融通”系统迭代,打造适配科创生态圈的拳头产品;深化行业经营,发展产业金融,做好实体客户综合服务支持。“上市金引擎”围绕资本市场热点丰富产品应用场景,满足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持续赋能优质实体企业成长。“债券金引擎”发挥优势,提升债券承销服务水平。2025年前三季度承销各类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279.78亿元,其中浙江省内主承销规模548.59亿元,浙江省内银行间市场占有率继续排名第一。绿色金融启动绿色金融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持续加大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力度,期末绿色贷款余额11绿色贷款统计口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联合印发的《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中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具体执行标准为《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1,048.56亿元,同口径较年初增加163.29亿元,增幅18.45%。
2.大零售板块
小微金融。加速推进向企业端、信用端延伸,聚焦四类重点客群方向加大拓新力度,完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体系,期末小微金融条线贷款余额1,576.80亿元,其中企业贷款余额369.4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1.27亿元,增幅37.77%,期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22.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6.93亿元,增幅10.73%;推动信用小微专营模式复制推广,期末普惠型小微信用贷款余额230.6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69亿元,增幅17.70%。零售金融。财富管理方面,聚焦代发、企业主、家庭经营者及银发等重点客群,完善“幸福金桂”财富品牌,零售客户管理资产规模实现稳健增长。期末零售客户总资产(AUM)6,743.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1.29亿元,增幅11.98%;个人储蓄存款余额3,473.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5.05亿元,增幅15.84%。消费信贷方面,房贷业务坚持深耕战略渠道,持续巩固杭州地区按揭市场份额,推进重点城市按揭业务突围;消费贷业务紧扣提振消费行动,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模式,巩固分层分类经营模式。期末零售金融条线贷款余额1,483.14亿元,较上年末新增3.70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1,091.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18亿元;零售金融条线贷款(含信用卡)不良贷款率0.48%,资产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网络金融。网络信贷推进自营贷款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大消费贷发展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深化精细化运营,加强供应链方向场景创新,期末自营贷款累计授信金额达181.07亿元;网络财富加强宝石山品牌宣传推广,依托自有渠道扩大公域流量曝光,提升客户黏性并带动线上产品销售;开放平台持续完善支付结算产品体系建设,打造标准产品及特色产品差异化营销体系,不断升级客户服务体验。2025年前三季度开放平台交易规模及关键产品进一步实现突破。
3.大资管板块
投资业务加强债券投资久期管理,结合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持仓结构,积极参与外汇交易中心科创债、浮息债等品种做市交易,开发智能化做市策略提升做市服务能力;外汇贵金属业务持续搭建策略监控体系,挖掘息差及境内外价差交易机会。中间业务方面,对客金融市场业务坚持“夯实传统区、做深自贸区”的经营思路,优化产品及流程体验,稳步提升对客业务中收;债券承销业务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营销策略,承销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同业业务紧密跟踪市场走势,积极拓展同业负债客群,成功发行150亿元金融债,推动综合负债成本下行;持续推进“价值连城”同业生态圈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服务生态,促进同业客户综合经营;“金钥匙”客户管理平台强化客群分析与营销督导功能建设,提升数智化管理效能,“杭E家”同业业务平台优化账户开立流程,进一步提升业务便捷性和办理效率。托管业务深化客户分层经营和重点产品开发,提升联动营销与综合服务能力,期末托管规模超2.05万亿元;智能服务产品“杭@宝”荣获中国银行数智峰会“2025年度银行AI原生产品创新奖”。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产品运作稳健,期末理财产品规模达5,574.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10%。
(四)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80元(含税),按公司普通股总股本7,249,002,548股测算,合计拟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人民币2,754,621千元(含税)。
相关详情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利润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建夫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7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9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王立雄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8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2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税前薪酬总额。经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现补充披露公司纳入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的最终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宋剑斌先生、温洪亮先生自公司领取的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分别为人民币82.74万元及66.20万元;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在2022-2024年三年期间按6:2:2的比例逐年兑现;上表中宋剑斌先生、温洪亮先生的2024年度年薪不包含2024年度兑现的任期激励收入。
2、上述人员税前薪酬中的绩效奖金部分根据相关规定按相应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8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2025年1-6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17,924.9万元。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按照当期利润的合理比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80元人民币(含税)。按公司普通股总股本7,249,002,548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754,620,968.24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74%,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62%。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表决和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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