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H股证券代码:02607 证券简称:上海醫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等编制,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一、 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上海医药再度跻身“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十强,并凭借持续亮眼的ESG表现,MSCI ESG评级成功上调至AA级。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0.72亿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60%。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81.64亿元,同比下降0.66%;医药商业实现销售收入1,969.08亿元,同比增长2.91%。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7亿元(其中:工业板块贡献利润16.65亿元,商业板块贡献利润26.53亿元,主要参股企业贡献利润3.24亿元),同比增长26.96%,主要是由于对和黄药业会计核算由合营企业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按子公司核算而产生一次性特殊收益所致,扣除上述事项等一次性特殊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39.79亿元,同比下降1.85%。
2025年1-9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23.50亿元,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经营亮点
1.厚积薄发,新药研发有序推进
2025年1-9月,公司研发投入17.29亿元,占医药工业销售收入的9.52%。其中,研发费用15.1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及进入后续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管线共计57项,包括创新药管线45项。其中:
BCD-085项目:BCD-085是创新型重组人源抗白介素-17(IL-17)单克隆抗体。临床上,IL-17抑制剂因起效迅速、疗效显著、持久稳定,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特征,已经成为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关节炎等自免疾病的一线或二线方案。公司针对强直性脊柱炎的新药上市申请(NDA)已经于报告期内提交。
参芪麝蓉丸:参芪麝蓉丸是中药1.1类新药,临床拟用于治疗轻、中度脊髓型颈椎病(气虚血瘀肾亏证)。日常颈椎病中,脊髓型颈椎病约占10%-15%,其对于患者的不利影响最为严重,病情进展至中重度需进行手术治疗。目前市场上缺少能有效控制脊髓型颈椎病病情进展、促进患者功能恢复的药物。本项目致力于降低局部炎症、改善脊髓缺血或瘀血,缓解脊髓继续受损等问题,有助于填补治疗脊髓型颈椎病的中成药空白。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的I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B019项目:B019注射液是靶向CD19和CD22的嵌合抗原受体自体T细胞注射液(CAR-T),采用双顺反子载体技术,能在T细胞表面表达两个独立的嵌合抗原受体,进而更精准发挥作用。截至报告期末,针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成人淋巴瘤的两个适应症均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完成部分受试者入组;而针对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也已经获得批准。
2.守正创新,中药业务多维发展
公司聚焦优势领域,通过大品种二次开发与品牌焕新,加强核心竞争力。
首先,在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方面,公司持续做好循证医学研究,并取得如下进展:
(1)胃复春:胃复春用于治疗慢性萎缩性胃炎的RCT(随机对照实验)研究,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对照设计,现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累计达480例。
(2)胆宁片:报告期内,《胆宁片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正式发布。专家组基于对胆宁片30余年临床应用数据的系统性分析及科学评估,对胆宁片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等疾病治疗达成一致推荐意见,为临床医生提供实用的用药指导。
(3)冠心宁:截止报告期末,冠心宁片治疗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血瘀证)的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药物平行对照临床试验,以及治疗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心绞痛的临床再评价研究,均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4)快胃片:快胃片继被收录于《老年慢性萎缩性胃炎慢病管理指南(2025)》后,截至报告期末,快胃片还被纳入国际指南《Internationa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on the us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r functional dyspepsia (2025)》。
其次,在品牌焕新方面,公司依托深厚历史底蕴,把握市场最新动态,为老字号注入新动能。其中:
(1)雷氏:公司贴合年轻群体需求,通过严选药食同源实现产品创新,推出雷氏十全系列食品膏。同时,公司进一步挖掘传统品牌的新内涵,“雷氏”品牌不仅陆续亮相东盟博览会等国际重大舞台,而且创新推出品牌新IP、数字资产、动态表情和周边产品,通过跨界现身ChinaJoy、数博会等年轻潮流展会,以更年轻和更富创意的方式走进新一代消费者的视野。
(2)神象:公司在传统保健理念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创新,推出零食滋补新概念,神小象“元气三宝”完成新品首发。通过与日常生活场景相结合,以更加便捷和新颖的滋补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此外,在推动中药走向世界方面,以“中药现代化推进中药国际化”为发展策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和黄药业的正气片(加拿大商品名:Henergy)和胆宁片(加拿大商品名:Biliflow)均已成功出口至加拿大。其中,胆宁片在中药现代化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加拿大法律体系和技术指南,系统构建符合国际注册要求的中药复方制剂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性及安全性的证据体系,以及契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以西医适应症为目标的注册路径,成为我国首个由生产企业自主持证、以西医适应症药品身份进入加拿大市场的中药复方制剂。
3.耕植罕病,践行药企社会责任
上海医药始终扎根于罕见病治疗领域,通过组建专业研发团队、合作引进新药、共建合作平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降低研发风险,提高罕见病治疗药物的研发效率;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利用现有规模化产线,提升生产投入效率,确保罕见病治疗药物的供应。
公司通过参与构建“政府引导、学界支持、企业参与”的罕见病防治生态圈,协同各方共同推动,提升罕见病治疗药物的可及性。报告期内,由罕见病联盟与上海医药携手共建的“中国罕见病睿萌科普基地”在上海正式启动。通过整合各方在罕见病治疗领域的专业资源和实践经验,面向患者群体、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构建多层次科普体系,推动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创新、提升罕见病治疗生态圈能级,为罕见病防治体系的完善注入新动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罕见病治疗领域中,共有51个在产品种,覆盖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等67个罕见病病症。除此之外,公司拥有包括SRD4610(临床试验III期)在内的多个在研管线,覆盖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肺动脉高压、血友病等疾病领域。
4.创新引领,医药商业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业务继续保持增长韧性,优势区域增长态势强劲,器械大健康业务表现亮眼,新零售战略调整成效显现,CSO业务规模再创新高,创新药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供应链服务面向专业化与价值链高端延伸。
公司通过深入推进客服体系、资金管理等一体化战略,有效整合现有资源要素,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加深与百特中国、德国赛康、科笛生物、欧彼乐等企业的战略合作,提供高效、专业的全链条健康解决方案。
(1)创新药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创新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
(2)进口总代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进口总代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4%。
(3)器械大健康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器械大健康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39.88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
(4)新零售一体化和AI赋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以“院边药房+DTP专业药房”为重点的新零售战略,并以AI应用赋能传统业务。立足于数智技术和AI药师的智能应用,上药云健康实现从药品供应到药事服务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并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用药监测、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上表中其持股数包含了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01,418,000股H股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持有的31,887,500股H股。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3、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3,708,361,809股,其中A股股本2,789,289,105股,H股股本919,072,704股。
4、报告期末,上实集团通过上海上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0,000股A股,通过上实国际间接持有公司301,418,000股H股,通过上海潭东间接持有公司187,000,000股A股,合计控制公司488,918,000股。根据上海市国资委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授权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上海海外公司及其海外各大集团公司和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决定》(沪国资委授[1998]6号文),上海市国资委授权上实集团对上海上实经营管理,因此上实集团对上海上实拥有控制权。报告期末,上海上实直接持有本公司221,801,798股A股;通过上药集团持有本公司716,516,039股A股。综上,上实集团合计持有/控制本公司1,427,235,837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487%。
5、上海上实将其持有的上海潭东100%股权转让给上实国际的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85),以及上海上实长三角将其持有的上药集团40%股权转让给上海上实的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86)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实集团100%股权调整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控股持有,从而使得上海上实持有及控制公司的股份从原有的25.303%增至38.487%(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92),该事项尚待完成后续的变更手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9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续签《采购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5年10月30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团”)与关联方永发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印务”或“永发印务集团”)续签《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包括公司现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及其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永发印务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包装材料,采购金额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无需进行披露;本次公告的刊发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07条,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仅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同时,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发印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永发印务系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低于0.5%,无需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进行披露;本次公告的刊发是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07条的规定作出。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连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与“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实际发生额” 的统计口径为2024年度与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包括附属公司及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性 质: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楼军
注册资本:83,030,000港元
主要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20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办公地点: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经营范围:印刷、纸制品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末,永发印务资产总额337,830万港元,净资产274,384万港元;2024 年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162,671万港元,净利润9,518万港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永发印务资产总额为350,165万港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6,458万港元;2025年前三季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121,636万港元,净利润10,094万港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
永发印务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永发印务系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与永发印务签署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永发印务续签《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永发印务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以提供药品的印刷包装材料,但该等采购合同须遵照采购框架协议的原则及条款制定。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于2026年度向永发印务集团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协议项下的义务的生效以上海医药及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控股”,永发印务之控股股东,上实控股与永发印务均受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满足所有就订立交易必须遵守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先决条件。
(二)定价原则和方法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的一个年度,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应支付的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上述年度上限乃经考虑以下因素确定:(i)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所需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估计金额; (ii) 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采购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历史交易金额。
永发印务所收取的采购金额将参考个别采购合同的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包材的现有市价、类型和数量、规格、工序的复杂程度及交付日期),并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后厘定,以确保该等价格符合市场价格。
四、内部监控措施
为确保采购框架协议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已采纳下列内部监控措施:
(一)本公司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将持续监察、定期收集及评估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交易条款以及实际交易金额,确保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进行,并确保在经相关程序批准前,交易金额不超过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及
(二)本公司审计师及独立董事将对采购框架协议下的定价原则、交易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进行年度审核。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续签采购框架协议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同时,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