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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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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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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2.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03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向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715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2.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5-038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后续按照制度内容实施落实。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03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能够对北京首创投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建立跟踪机制,要求北京首创投资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密切关注其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借款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北京首创投资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北京首创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北京首创投资由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33%)和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67%)共同持股,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华星”),首创华星持有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21.8%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间接持股方。股权结构如下:
前述资金资助安排方案是为满足北京首创投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会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北京首创投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北京首创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北京首创投资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可控,公司也拥有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北京首创投资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在提供借款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信用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建立跟踪机制,要求其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及还款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北京首创投资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及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推动完成本次借款的还款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注: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386,432.3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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