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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8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葛明监事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2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bos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就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代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bosc.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476988

  电子邮箱:ir@bos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网站(www.bosc.cn)投资者关系栏目、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查看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9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1、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人民币23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2、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国际”)等值35亿港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3年。上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可全额占用上银国际额度。

  3、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人民币10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3年。

  4、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人民币7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庄喆先生对与中建投租赁,以及与申万宏源证券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顾建忠先生、施红敏先生、牛韧先生对与上银国际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顾建忠先生对与上海农商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与中建投租赁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建投租赁人民币23亿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担保方式包括质押担保、信用担保。

  中建投租赁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与上银国际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银国际等值35亿港元授信额度,用于同业借款、债券投资,授信有效期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上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可全额占用上银国际额度。

  上银国际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与上海农商银行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农商银行人民币100亿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放、票据、债券借贷、债券投资、外汇买卖、金融衍生品、贸易融资、票据质押、债券承销及持券等业务,授信有效期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海农商银行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与申万宏源证券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申万宏源证券人民币70亿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债券承销、持券、投资,以及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授信有效期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申万宏源证券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建投租赁为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中建投租赁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上银国际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红女士和业务总监武俊先生同时担任上银国际董事,因此上银国际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公司董事长顾建忠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上海农商银行行长,因此上海农商银行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

  申万宏源证券是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集团”)控制的企业,申万宏源集团受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影响。因此申万宏源证券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建投租赁

  中建投租赁成立于1989年3月,注册资本34.60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定代表人秦群,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8层。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 上银国际

  上银国际于2015年1月开业,注册资本21.22亿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冠君大厦34楼,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上银国际集团已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核心投行业务牌照,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和第9类(资产管理)核心投行牌照业务。

  上银国际下设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上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上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展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业务,上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上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部分存量债券资产。

  3、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本96.44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上海农商银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9%)、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9%)、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9%)、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79%)、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法定代表人徐力,注册地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4、申万宏源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成立于2015年1月16日,注册资本535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由申万宏源集团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剑,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与中建投租赁、上银国际、上海农商银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它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与中建投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亿元,不足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曾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包含本次交易在内的新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本次与上银国际的关联交易金额为等值35亿港元,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曾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包含本次交易在内的新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本次与上海农商银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从金融监管总局规则看,单笔金额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从证监会规则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应当履行决策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不足5%,达到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本次与申万宏源证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亿元,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累计关联交易金额首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银国际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外,其他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管辖异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管辖异议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38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9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分行”)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03民辖终1690号,深圳中院支持深圳分行所提管辖异议,同意将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吉斯”)诉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物流”)、深圳分行、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移送深圳中院审理。

  二、诉讼案件事实简述

  托吉斯诉称:2020年4月30日,托吉斯与深业物流就深业物流名下坐落在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北宝隆大楼2栋、3栋、4栋以及5栋[权属证号:粤(2015)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2977号]、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北清水河仓库区2栋、3栋、4栋以及5栋(权属证号:深房地产字第2000519127)以及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北铁路(权属证号:深房地字第2000209891)不动产的拆迁补偿签订《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生命健康创新基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拆迁补偿协议》”),双方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货币补偿形式及拆迁补偿金额,后深业物流未按《拆迁补偿协议》履约。

  2025年2月,托吉斯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罗湖法院”)起诉要求深业物流继续履约,协助办理案涉不动产的注销登记等。2025年7月,托吉斯追加深圳分行、平安信托为被告,要求配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2025年7月,深圳分行及平安信托分别向深圳罗湖法院提起管辖异议,主张根据级别管辖相关规定,本案应移送深圳中院审理。2025年8月,深圳罗湖法院裁定驳回深圳分行、平安信托管辖异议。2025年8月,深圳分行及平安信托分别向深圳中院提起管辖异议上诉。

  三、本次诉讼裁判情况

  深圳中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托吉斯诉讼请求实质上系请求确认涉案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故应按合同总标的金额确定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根据托吉斯与深业物流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涉案合同标的额为38亿元,依照规定已超出深圳罗湖法院管辖范围,达到深圳中院级别管辖的范围,故最终裁定本案由深圳中院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7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6人,应晓明非执行董事委托叶峻非执行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顾建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按照上银优1票面股息率4.02%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2元(含税),合计发放股息人民币8.04亿元(含税)。本次股息派发日为2025年12月19日。

  三、关于组织架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村镇银行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股权管理基本规定》,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股权管理基本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

  九、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庄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一、关于与上银国际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建忠、施红敏、牛韧。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二、关于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顾建忠。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三、关于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庄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四、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刘方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方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5年3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数字化转型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普惠金融战略执行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刘方先生简历及相关信息

  刘方,男,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工程硕士,审计师。曾任审计署上海特派办财政审计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金融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川绵阳平武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审计署上海特派办财政审计处副处长,金融审计二处副处长、处长、一级调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方先生未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刘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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