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史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桢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桢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11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94,3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4.91元/股。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827,20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0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907,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57.3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9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8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900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84,4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1%。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作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3,988,8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4,693,772股作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5,630,568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2025年公司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1,445,013.0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