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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同意提名金史平先生、王琨先生、吴志雄先生、颜桢芳女士、杨家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提名李健先生、王震宇先生、顾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因其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2027年9月8日将满6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的任期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8日。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史平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3年就职于上海时威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3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史平先生持有5,840,51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1.60%。为控股股东金国培先生的堂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琨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分公司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琨先生持有986,023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吴志雄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日本冲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任研究员、技术开发部长,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志雄先生持有310,70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颜桢芳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国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专员、财务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桢芳女士持有129,87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5、杨家骅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上海益邦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长江新成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2012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设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设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家骅先生持有78,130股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健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持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材料基金负责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震宇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2004年至2007年任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年至2011年任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至2015年历任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震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顾国强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璟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香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市浙江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国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因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57.36万份。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827,20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0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907,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57.3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9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8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一) 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1.98万份。

  (二)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注销上述股票期权57.36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9.3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本次注销的注销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9月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2,713,569.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2025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086,029.77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1,076.54元。

  3、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266,463.1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2,713,569.45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利润总额22,713,569.4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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