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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532版)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提前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俊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7-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7-9月财务报告中各项指标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7-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7-9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7-9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基于前述情况,对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上述涉及取消监事会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本次修订前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9,304.85万元,其中场地投资14,547.07万元,设备及软件购置2,968.01万元,研发费用11,264.32万元,预备费525.45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向该项目实施主体增资10,000.00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51.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8,723.5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后续尚有部分人员工资等费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剩余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终止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其一,项目建设工程外部因素发生明显变化,当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总金额已超出初始预算规模,经多维度综合研判,该办公大楼的新建事宜暂无实际建设必要性;其二,结合公司现阶段产品研发战略以及人力资源规划,未产生大批量人员招聘的实际需求,尚未达到场地扩张建设的核心前提条件,短期来看,项目原建设规划与公司当前发展实际需求已形成偏差;其三,公司现有研发团队的专业配置与技术能力,能够充分支撑现行各类研发项目的有序推进,原计划通过本项目完成的先进研发测试设备购置及相关产品研发等核心诉求,无需新增项目投入即可实现。为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全面论证,最终决议终止本项目。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后,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的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上述涉及取消监事会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本次修订前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光电技术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5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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