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1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借款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仅由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一、本次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近日与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合同号为【5110202506100000799】的《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股东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贷款期限5年。
二、本次授信的担保情况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与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人: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
2、 债权人: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
3、 担保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债权人承担的除外)等;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6、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33.05亿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为8.95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系为了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兴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兴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吴兴翠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621 6886
传真:028-86216888
电子邮箱:bgs@cdhntech.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吴兴翠女士简历
吴兴翠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法务,公司证券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2)。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由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虽然拟开展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设定质押,募集资金专户或者产品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如发现受托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等需求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向星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向星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向星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亚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对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将计入昊轶强权益性资金,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昊轶强注册资本将由1,4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4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标的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航空零部件、标准件等制造与销售。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昊轶强“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增强昊轶强资金实力,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后,昊轶强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但因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保障经营稳健,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星星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招商证券已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全面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具体如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该议案中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权益性资金对昊轶强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用作航空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资本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兴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规定亦不再适用。
现任监事将任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74号,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亿元。该可转债于2024年11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24转债”,债券代码“113690”。根据有关规定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24转债”自2025年4月29日开始转股。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豪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满足“豪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0月10日(赎回登记日)期间,因“豪24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6,728,153股,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20,288,807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删除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的章节,其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将“股东大会”统一更名为“股东会”;规范部分条款的表述。
由于修订涉及的条目众多,如“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章节、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术语以及用“审计委员会”替换部分“监事会”等,公司均不再逐一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新增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10项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5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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