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数由5名调整为6名,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免去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以上情况等,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等,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等相关的表述,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等;以及其他非实质性的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变化,将“或”调整为“或者”,将“法律、法规”调整为“法律、行政法规”,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第7项、第14项、第19-22项、第2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5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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