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27,200股;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63,600股。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90,8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大连金投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金投仍持有公司股份34,606,8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68%。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大连金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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