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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5-060

  

  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于2025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建区法院”)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所持有公司320万股的股份,执行期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

  2、黑五类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黑五类集团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已执行完毕,累计被执行3,199,914股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一)本次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

  

  黑五类集团本次被司法执行的股份来源系本公司于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向黑五类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6.07元/股至6.22元/股。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被强制执行前后的股份情况

  

  注:1、以上李玉琦先生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五类集团本次因被司法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执行数量超过此前披露的执行数量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2025年8月8日,黑五类集团与广西旅发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旅大健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黑五类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共150,697,910股(占公司总股本20%)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广旅大健康,目前各相关方正在履行该股份转让的尽职调查等相关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现场尽调工作;在前述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黑五类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前述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广旅大健康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黑五类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4、黑五类集团本次被司法执行3,199,914股股份后,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由227,946,277股减少至224,746,363股,其拟转让给广旅大健康的股份数为150,697,910股,在转让实施完成后,黑五类集团尚持有公司74,048,453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83%。本次司法处置股份,不影响其与广旅大健康的协议转让事项;黑五类集团、韦清文、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签署的《表决权放弃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7.66%变更为17.24%。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黑五类集团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黑五类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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