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淑君女士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原为“<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 议案3、4、5.01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远、李嘉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孟晓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孟晓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孟晓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孟晓红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一、 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孟晓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孟晓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孟晓红女士的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孟晓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孟晓红女士辞任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孟晓红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孟晓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孟晓红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孟晓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孟晓红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营业、品质、生产、采购等部门部长职务及子公司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总支书记、总裁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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