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59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圣龙,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将参考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人数、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收费率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在2024年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经与致同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珠免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213号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会议登记可以由股东到登记处登记,也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珠免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0756-8711253
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施慧、杨欣悦
3、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58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公司名称: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
● 转增金额: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对格力房产的512,220.00万元债权转为格力房产的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对格力房产的512,220.00万元债权相应转为格力房产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格力房产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325R
注册资本:12688.201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雨波
成立日期:1991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1单元403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船舶租赁;国内船舶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格力房产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案
双方同意并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以标的债权按照1:1的比例,转为对乙方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12,220.00万元。本次增资的金额将全部计入乙方的资本公积金,乙方注册资本不发生变更。
(三)保证和承诺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标的债权真实,且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债权,对标的债权享有完整权利。
3、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身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和条件之拘束。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乙方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身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和条件之拘束。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且经对方要求未能予以纠正或补救,导致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基础丧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如本协议因增资已完成而无法解除,则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协议,但可向违约一方寻求损害赔偿。
(五)税费
本协议项下投资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乙方依照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开始15日内或各方另行商定的协商期限内仍然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相关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履行甲方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格力房产转增资本公积,有利于规范债权债务关系,优化格力房产的资产负债结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57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公司内部调整需要,公司拟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即对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的512,220.00万元债权全部转为格力房产的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格力房产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以及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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