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益惠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建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废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

  2、本次审议的议案1、2.01、2.02、3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唯炜、王振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0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