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城矿业,证券代码:000688)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10月29日、10月30日、10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13日、2025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就上述股票异常波动事项,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进行了问询,回函表示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国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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