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1,0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679,640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47元/股,最低价为32.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3,800.00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5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技术协议为准);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付款条件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 、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项目名称:九号华南基地成品立体库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800.00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珍源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05-28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朝晖路249号12栋(1#厂房)第一、二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池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资信良好,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无交易往来情况。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约 13,800万元(含税);
2、结算方式:合同结算方式主要是预付30%,货到付30%,验收合格付30%,质量保证期满,付剩余10%;
3、履行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九号(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厂房或珠海市甲方指定其它地点;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7、争议解决方式:一切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的执行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预计将会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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