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1月3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李春东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总经理张远庆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在公司子公司的相应职务,辞职后,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春东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李春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 张远庆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技术保密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 张远庆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科研开发、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田德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江华南先生(简历附后)、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江华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田德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春东先生和张远庆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李春东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董事就任前,李春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张远庆先生辞任总经理后,董事会聘任田德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科研开发、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春东先生、张远庆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1、张远庆先生具体情况
张远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北京铁路局助理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铁科院铁建所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远庆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管理相关工作,其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共21项,均为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非单一发明人,其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工作因履行职务产生的技术成果,有关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远庆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技术保密协议》的具体要求,双方对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双方同意,张远庆先生离职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其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远庆先生存在辞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等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远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远庆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经多年发展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高学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31名、126名、119名,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23.48%、23.08%、21.92%,公司研发人数保持稳定增长,占总人数比例保持稳定,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持续流失的风险。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综上,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会因此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10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 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任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李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德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德柱先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 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五、 副董事长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在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补选江华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田德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季丰先生(主任委员)、江华南先生、李志强先生;
2、提名委员会:陈建春先生(主任委员)、蔡德钩先生、李志强先生;
3、战略委员会:李伟先生(主任委员)、田德柱先生、陈建春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季丰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江华南先生、田德柱先生简历
江华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首钢总公司供应公司管理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任首钢股份供应公司经营管理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25年8月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5年8月至今任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江华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德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5年1月历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其中2021年6月至2025年1月兼任铁科院铁建所安检事业部党支部书记;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任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在中国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处任职;2025年1月至今任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德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9日
至2025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1月18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编:102206
3、联系人:许熙梦、张蕾
4、电话:010-51529198
5、邮箱:bjtkgd@163.com、tkgdir@bjtkgd.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上述为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的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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