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宁波众点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点天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宁波众点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众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众点易”)持有公司股份35,9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6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7.62%),其中宁波众点易质押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76%)。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宁波众点易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18,8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37,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股东宁波众点易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众点易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小武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宁波众点易合计持股比例从32.96%下降至31.9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拟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5-082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并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通过公司OA系统公示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
3、 公示方式:公司OA系统;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 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列入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五)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批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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