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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全体与会董事推举董事林晓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林晓晴女士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董事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晓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俊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林晓晴(召集人)、陈俊超、程茗浪,上述成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大勇(召集人)、申宇、程茗浪,上述成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千伟(召集人)、董大勇、林晓晴,上述成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宇(召集人)、应千伟、程宝平,上述成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茗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文飞先生、徐丹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宝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丽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

  电子邮箱:zqb@cdl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敏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天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林晓晴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96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政协第六届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罗湖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五届执委会(理事会)常务委员(常务理事)、深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林晓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林晓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晓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俊超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9年9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先后任深圳经世瑞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陈俊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5,000股。陈俊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茗浪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9年12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程茗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程茗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茗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文飞先生,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周文飞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公路分公司经理。周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文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丹萍女士,1987年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律师。徐丹萍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海南丹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神农中医农业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徐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丹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宝平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曾任四川中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宝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宝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冯辉先生,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冯辉先生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先后任公司新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公司经营部副经理、机料部副经理、安全部经理、安全总监等。冯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丽竹女士,1990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成路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新希望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和成都华西能航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陈丽竹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敏先生,1984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本科学历。王敏先生历任公司项目经理、设施分公司经理,现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王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天天女士,1988年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杨天天女士曾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杨天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天天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晓晴女士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0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59,969,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293%。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4%;(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8,04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749%。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92%。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547,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9%;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82%;反对2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64%;弃权1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9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707%;反对2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弃权37,988,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209%;反对2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29%;弃权1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3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85%;反对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弃权38,045,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3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99%;反对2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60%;弃权1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8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666%;反对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弃权37,995,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5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478%;反对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95%;弃权1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27%。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4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451%;反对2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3%;弃权38,022,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3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85%;反对2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50%;弃权1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65%。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58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57%;反对3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弃权37,995,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8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17%;反对3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91%;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2%。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5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474%;反对2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38,031,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3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16%;反对2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71%;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3%。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57,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501%;反对2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0%;弃权38,018,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3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554%;反对2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78%;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8%。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1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28%;反对3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3%;弃权38,040,6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3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13%;反对3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33%;弃权1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54%。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49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反对3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1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79%;反对3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47%;弃权1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75%。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4.01选举林晓晴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5,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2,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

  经选举,林晓晴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陈俊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4,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0,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4%。

  经选举,陈俊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程茗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1,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8,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83%。

  经选举,程茗浪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熊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2,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9,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61%。

  经选举,熊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欧云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720,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66,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87%。

  经选举,欧云川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5.01选举董大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7,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3,9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63%。

  经选举,董大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申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667,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4,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99%。

  经选举,申宇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应千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58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9,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74%。

  经选举,应千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6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宝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程宝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附件:程宝平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程宝平先生简历

  程宝平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曾任四川中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宝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宝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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