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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6人,代表股份1,074,001,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9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56,431,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317,569,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388%。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3,358,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91%;反对10,48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65%;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该议案为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1,59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182%;反对10,48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6%;弃权1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60,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5%;反对10,17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6%;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该议案为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2,00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59%;反对10,17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73%;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59,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4%;反对10,17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7%;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该议案为需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1,99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50%;反对10,17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2%;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3、募集资金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69,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73%;反对10,18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0%;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2,0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40%;反对10,18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4%;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4、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802,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4%;反对10,14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9%;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2,0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41%;反对10,14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12%;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5、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55,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60%;反对10,18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0%;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1,99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18%;反对10,18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14%;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6、对外担保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51,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7%;反对10,18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4%;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1,99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87%;反对10,18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5%;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7、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63,75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6%;反对10,185,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1,99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80%;反对10,185,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46%;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乔小燕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087,6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328,6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43%。

  2、选举周海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415,49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656,4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64%。

  3、选举沈子强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409,50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650,4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0%。

  4、选举杨扬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421,4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662,3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16%。

  5、选举王韶光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3,631,7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11,872,6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9%。

  6、选举王河森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479,4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720,45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34%。

  7、选举蒋灵峰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409,4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650,3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1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兴军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530,64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771,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0%。

  2、选举吴建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638,31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879,26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49%。

  3、选举鞠宏磊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657,71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898,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2%。

  4、选举吴熙君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71,645,80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获得票数109,886,7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野、武岳;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乔小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选举乔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选举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具体为:乔小燕(召集人)、沈子强、鞠宏磊;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具体为:王兴军(召集人)、吴建平、周海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具体为:吴建平(召集人)、鞠宏磊、沈子强;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具体为:吴熙君(召集人)、王兴军、蒋灵峰。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沈子强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许锐先生、曹燕明先生、陆忠强先生、何刚先生、姚妙华先生、周艳女士、洪方磊先生、程芳女士、刘兴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聘任车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洪方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冯宝灿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蒋丽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与4名独立董事,与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全体职工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于股东会同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乔小燕女士

  其他非独立董事:周海文先生、沈子强先生、杨扬女士、王韶光先生、王河森先生、蒋灵峰先生、应秀菊女士。其中应秀菊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王兴军先生、吴建平先生、鞠宏磊女士、吴熙君女士。其中吴熙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沈子强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聘任许锐先生、曹燕明先生、陆忠强先生、何刚先生、姚妙华先生、周艳女士、洪方磊先生、程芳女士、刘兴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聘任车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聘任洪方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聘任冯宝灿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六)聘任蒋丽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认可,其中财务总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董事会秘书洪方磊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蒋丽文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楼

  电话:0571-28327789

  传真:0571-28327791

  电子信箱:000156@wasu.com

  本次换届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鲍林强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已两届,根据上级关于国企干部兼职相关要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姚铮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监管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郑武义先生、肖兴祥先生因任期届满换届离任,肖兴祥先生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黄小庭先生、吴淼娟女士、王贤勇先生、袁芬女士、王珍女士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董事、监事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近年来,公司在董事长鲍林强先生的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经营工作稳健发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组织架构深度融合,高质量转型发展稳步向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推进实施大众市场“焕新计划”、政企市场“跃升计划”、全国市场“拓疆计划”,构建“智家”、“科技”、“新媒体”三大产业板块,并积极拓展人工智能、数智文旅、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创新产业。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践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附:本次换届相关人员简历

  乔小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先后获得英国利兹大学商学院国际市场管理硕士,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终端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总裁,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乔小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海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主任记者,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评论部主任,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总监,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演出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西泠印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海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子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总经理,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沈子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扬,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编辑。历任浙江电视台编辑、记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编辑、品牌建设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总编室副主任、节目研发中心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国际频道总监,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扬女士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韶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香港财经大学MBA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曾任浙江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投资部主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经营管理科科长,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产业发展部主任助理。现任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韶光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河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任高级主管、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员工、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杭州工业企业职工服务中心员工、杭州轻联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干事、副部长、部长。现为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王河森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灵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财经学院法学本科毕业,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兼任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蒋灵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秀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会办、北办)副主任兼工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董事。

  应秀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兴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清华大学博士毕业,美国密执安大学博士后。曾任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高级系统构架师、美国凌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清华大学研究员,深圳市信息安全与内容保护技术工程实验室主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技术委员会理事、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理事、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等职。

  王兴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建平,男,1957年出生,英国国籍,博士,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未来交通”研究中心主任,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英国皇家注册工程师,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教授,中英智能交通中心主任,英国WSP国际集团高级技术董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交通建模与交通仿真、智能驾驶与未来交通、智慧城市与生态交通等,曾负责欧盟、英国皇家学会、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等科研项目80余项,拥有发明专利20余项,获国际及国内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余项,发表论文350余篇。其它荣誉和兼职包括: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联合国世界工程组织(WFEO)中国委员会委员,WFEO工程环境委员会委员,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FIET),中国仿真学会首届会士,中国仿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仿真学会自动驾驶仿真测试专委会主任,IETITS杂志副主编(SCI检索),交通部民航局四型机场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大湾区建设院士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杭州、南宁、海口等城市顾问。

  吴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鞠宏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入选“中宣部教育部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新闻媒介管理、企业策略传播、新媒体传播、计算广告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

  鞠宏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熙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类),是浙江省审计竞标评审和质量评价专家库成员、浙江省审计质量评审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浙江省民主党派经济金融专家智库成员、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曾任杭钢集团、机电集团、能源集团、旅游集团等浙江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第三监事组组长,浙江省能源集团、巨化集团、杭钢集团监事会副监事长。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吴熙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文化部总经理,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裁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智慧广电实训基地主任。

  许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燕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安吉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副台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曹燕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华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忠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华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战略与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陆忠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宝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萧山广播电视设备公司经理,萧山江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经理,杭州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内审负责人。

  冯宝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车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河北工业大学化工、浙江工业大学财务双学士。曾任中国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财务处主任,中国网通华东大区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国网通浙江省公司财务总经理助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车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直属企业财务部主办会计,杭州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妙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余杭区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主任,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总经理,杭州余杭华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妙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杭州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广播电视艺术高级(副高)职称,2023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曾任华数传媒媒体发展部总经理、华数传媒媒体中心总经理、杭州华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地铁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华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兼任浙江省网络视听协会秘书长、中国广告协会常务理事。

  周艳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洪方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部副经理、投资一部总经理,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金融创新示范区办公室副主任,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副主任、主任。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办(投资管理部)主任。

  洪方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程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集客部总经理助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集客部总经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集客业务总监、杭州余杭华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程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兴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甘青新办事处主任,淳安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萧山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兴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丽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系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华数传媒董秘办,现任华数传媒董秘办(投资管理部)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蒋丽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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