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同时,公司为和远新材料与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浙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浙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科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光谷三路777号A办公楼4层401-396号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2NW0R
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金控保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金控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JYWCY4F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7.07%,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93%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远新材料与浙银金租签订的合同
公司及和远新材料前期已与浙银金租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和远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新材料与浙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5,0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
2、公司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如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主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则乙方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应向甲方赔偿的全部损失,具体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承租人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之和。
(二)公司与金控保理签订的合同
和远新材料作为融资人,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对和远新材料的应收账款与金控保理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近日,金控保理已将保理业务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十六化建,并提供了相关银行业务交易凭证。公司本次为和远新材料与金控保理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金控保理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受信人(甲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乙方):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授信期限:24个月
2、公司与金控保理签署的《担保协议》
甲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1)依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反转让款、保理首付款使用费、账户管理费、逾期使用费、提前还款费、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保理手续费、违约金等一应费用;(2)因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主合同履行瑕疵而产生的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4)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主合同约定,擅自变更共管账户,致使乙方未能及时足额收到的各项款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5)主合同项下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0,155.83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1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2、《保证合同》;
3、《综合授信合同》;
4、《担保协议》;
5、银行放款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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