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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拟在资阳市雁江区投资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

  2.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项目尚需办理立项、报建、环评、水保、安评、职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建成后的预期效益等均为预计情况,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

  5.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本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营经验,促进能源板块业务拓展,优化能源产业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拟在资阳市雁江区投资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

  (二)相关说明

  1.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是指对边远井、零散井、修复井、挖潜井、新井等井口气的试采回收并利用。

  2.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3.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在项目建设及未来运营过程中,若与上游供气方发生关联交易(包括且不限于采购原料天然气或开展LNG橇装代加工业务)或其他重大交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就具体事项形成议案,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7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东街76号4层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669852520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股份51%,为其控股股东;另一股东为中国石化四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为49%。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资页8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暂定名,以正式备案名称为准)。

  项目选址: 资阳市雁江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用地约32亩,拟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橇装站规模为日处理30万方(并列建设两套日处理15万方装置,在需要时独立成撬并单独运行)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周期:建设总工期约12个月,待办理立项、报建、环评、水保、安评、职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由四川双瑞在雁江区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专门负责项目的土地取得、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目的

  本次项目投资,是落实公司董事会作出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营经验,促进公司能源板块业务拓展,对公司能源产业布局和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1.进度风险。本项目尚需办理立项、报建、环评、水保、安评、职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2.产量风险。项目实施后,可能因井口零散天然气产量不确定或产气量下降等原因,导致装置难以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上游供气方沟通协调,落实气量保障和气量不足时的保底条款,并采用可拆卸移动的撬装设备,以便及时更换地点和强化安全管理等措施管控该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投资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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