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2名激励对象合计188,321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188,321份失效期权予以注销。
二、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3名激励对象合计76,497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合计76,497份失效期权予以注销。
二、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76)。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在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264名激励对象合计1,096,590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264名激励对象合计1,096,590份失效期权予以注销。
二、期权注销完成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3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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