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7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20,000 万元;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获得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回购价格不超过8.06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8.05元/股。(详见公告编号为临 2025-031 的临时公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5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经达到预计回购金额下限,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7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5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80,058.9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贷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对2022年度回购股份11,432,300股进行了注销。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079.79万股,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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