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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拟将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199号的电驱总成装配业务相关资产及其用于持续经营前述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权利和权益转让给立讯精密工业(马鞍山)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9,919,869.10元(含13%增值税)。

  2、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标的资产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根据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技”、“公司”)发展规划,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拟将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199号的电驱总成装配业务相关资产以及其持续经营前述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合称为“标的资产”)转让给立讯精密工业(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立讯”),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9,919,869.10元(含13%增值税)。

  公司于2025年11月0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马鞍山蓝黛机械对外出售资产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交割事项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规定,完成交割等相关手续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后方能完成。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立讯精密工业(马鞍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EQKL977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陆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龙山路199号1-3-全部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15日

  营业期限:2025年07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宣城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马鞍山立讯及其控股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马鞍山立讯的控股股东宣城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65,154.46万元,净资产为118,553.21万元,负债总额为246,601.2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06,509.29万元,利润总额为3,543.32万元,净利润为3,687.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概况和账面价值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机械拥有的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199号的电驱总成装配业务相关资产及其用于持续经营前述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权利和权益,包括:

  单位:元、不含税

  

  本次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38,764,779.33元,截至2025年06月30日,已计提折旧、累计摊销22,929,140.36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元,账面净值为115,835,638.97元。

  (二)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资产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马鞍山蓝黛机械购置所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5)第245号),本次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评估对象和范围:马鞍山蓝黛机械拟出售标的资产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年06月30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马鞍山蓝黛机械委托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为115,835,638.97元,评估净值为 102,835,620.00元(不含增值税)。

  经双方协商,拟以上述评估净值为基础,扣除本次出售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2025年10月31日之间的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作为本次出售资产的不含税金额,即人民币97,274,220.44元,含13%增值税的价格为109,919,869.10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受让方:立讯精密工业(马鞍山)有限公司

  (一) 资产转让

  1、 本次资产转让及转让对价

  转让方应将其拥有的电驱总成装配业务(“标的业务”)所需且必要的相关资产及其用于持续经营“标的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合称为“标的资产”)转让予受让方(“本次资产转让”)。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拟对外处置资产所涉及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转让中转让方拟出售资产截至2025年0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2,835,620.00元(未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扣除本次出售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2025年10月31日(“基准日”)之间的累计折旧后的金额作为本次出售资产的不含税金额,即人民币97,274,220.44元,含13%增值税价格为109,919,869.10元(含增值税价格即“转让对价”)。

  2、 标的资产及其权益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出售、转让和交付,且受让方同意购买和取得标的资产以及该等资产上所有权利及权益,且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

  3、交割先决条件

  双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交割义务,应以下列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1)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

  (2)转让方为完成本次资产转让所需的所有内、外部批准、同意、豁免、许可、授权和弃权等均已取得;

  (3)受让方对其针对标的资产开展的尽职调查结果未显示本次交易存在重大风险;

  (4)标的资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转让方已依法与标的业务持续经营相关的且将会入职受让方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6)标的资产作为完整生产线的状态完好、稳定运行。转让方已提供相关佐证文件,证明标的资产于2025年上半年平均综合设备效益(Overall Equipment Effectiveness,OEE)不低于80%;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最新的在有效期内经客户认可的零件提交保证书(Part Submission Warrant,PSW)。

  (7)任何人均未:

  a) 为阻止或质疑或干涉本次资产转让,已启动或威胁启动任何程序或调查;或

  b) 因本次资产转让或鉴于其预期发生,已采取或威胁采取将导致任何相关保证发生重大不符的任何行动;或

  c) 已制定或提议制定将阻止、实质限制或实质延缓本次资产转让实施的任何法律(包括任何附属立法);

  (8)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租赁标的资产现所处场地的租赁协议已达成一致且最晚可于交割日签署,且相关物业的有权出租人出具同意转让方转租的书面文件;

  (9)转让方就开展标的业务与蓝黛科技及其并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签署的相关业务合同已无任何尚待履行的义务(不论是已履行完毕或被另一方豁免皆属之),不存在已发生或可能发生源于该等合同的争议、请求,并且该等合同已被转让方和合同相对方终止;

  (10)经过双方与客户关于本次资产转让的沟通,得到客户对本次资产转让无异议的书面确认函(含电子邮件);

  (11)转让方已提供使用标的资产生产的未交付产品库存清单,且受让方对此无异议,以确认交割日前后的库存分割。即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仅对库存清单中所列库存享有所有权。转让方了解并同意,受让方对库存清单中所列库存承担合理范围内的管理义务,不对其控制范围外的损毁、灭失风险造成的损坏承担责任。

  (12)转让方就前述先决条件(1)(2)(4)(5)(7)(9)的满足向受让方出具书面确认函。

  4、交割

  就本次资产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交割发生当日为“交割日”)。交割日应不晚于2025年11月30日(“交割日最晚日期”)。如实际交割日晚于交割日最晚日期,由双方协商共同对转让对价进行调整,调整方式为转让对价扣除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之间的折旧金额作为调整后对价,双方对此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调整后对价”),但如该延迟交割系由受让方原因导致,则不再调整转让对价。

  5、对价支付

  (1)合同生效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10%,即人民币10,991,986.91元(“预付款”);

  (2)在交割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80%,即人民币87,935,895.28元,或调整后对价的80%(“交割款”);

  (3)在交割日起两个月届满之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10%,即人民币10,991,986.91元,或调整后对价的10%(“质保金”),并根据已支付的预付款比对调整后的对价的10%进行多退少补(如需)。

  (4)若交割日起两个月内,最终签发的验收报告显示标的资产的综合设备效益(OEE)低于80%,且系因交割日前原因所致者,则受让方无义务向转让方支付质保金,且转让方应根据约定赔偿受让方因此承受或发生的所有损失、损害。

  6、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任何及全部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以及标的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割日时转移至受让方。

  (二)转让方主要陈述保证

  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且截至交割日:

  1、转让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外,转让方进行本次资产转让已经获得了一切所需的内部和外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债权人)审批、批准、许可、同意、授权、通知、登记和备案,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转让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依本协议之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的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以及转让方基于本协议履行有关义务的行为:(i)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ii)不违反转让方章程的规定,(iii)不会导致以标的资产或标的业务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遭到违反,并且(iv)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转让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造成不利影响、延误、限制或阻碍的诉讼、索赔、起诉、仲裁、行政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

  3、转让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方的标的资产或标的业务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做出对转让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标的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标的资产清单真实、准确、完整地罗列了转让方为正常经营标的业务所需且必要的相关资产。转让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及其向受让方提供的与标的资产及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记录、文件、凭证、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如实反映了标的资产的状况,其中不存在对任何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在任何重大方面不存在误导性,转让方未故意隐瞒与标的资产的权属、占有、使用、性能、运行及维修状况等方面相关的可能对本次资产转让或受让方在本次资产转让后合法拥有和正常使用该等标的资产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5、转让方对标的资产享有完全和排他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标的资产不附带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存在冻结、查封、扣押,不受制于任何有关权利主张、诉讼、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也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资产转让或受让方在交割日后使用、处置和享有对标的资产其他权利的情形。

  6、与转让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标的业务、标的资产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7、转让方并无任何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未清偿的债务(除尚未达到付款节点的质保金外,该部分质保金将由转让方支付相关第三方)、负债、责任或义务(包括任何税款或政府补贴),不会有任何人基于所有权、合同、行政或其他任何法定或约定事由对标的资产主张权利或限制其转让。

  8、转让方始终妥善持有、保管和保护标的资产,维持其可用于生产之完好状态,未将标的资产用于除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亦未曾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持有、使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运用标的资产。

  9、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陈述保证将持续有效。

  (三)双方承诺

  1、双方承诺根据标的资产运营的合理需求适时为与标的资产相关IT系统的撤出、接入及相关培训提供支持。

  2、对于标的业务员工中的相关核心员工,双方承诺尽其最大努力争取该核心员工与受让方签订根据受让方标准制定的劳动合同。

  3、双方共同尽其最大努力就本次资产转让与客户进行沟通,以取得交割先决条件项下的客户确认函。

  4、双方最晚于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书面确定的时间内共同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盘点,并对双方达成一致的盘点结果作出书面确认,如盘点结果标的资产及其权益不符,转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实际承受或发生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为免疑义,尽管违约情形发生,非违约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转让方未达成对价支付第(4)项的情形时,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赔偿其因此承受或发生的所有损失、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改造成本及效率损失)。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届时的仲裁规则在深圳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在下述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2)如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虚假、在重大方面不准确或有重大遗漏的,受让方可向转让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

  (3)任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并在另一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仍未能完成补救的,该另一方可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终止本协议;

  (4)如在交割日前任何政府机构发布命令、法令或裁定、或已采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次资产转让,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受让方可向转让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

  (5)交割日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如至截止日期仍未完成交割,则任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后,双方及其各自母公司及并表范围内企业之间关于本协议的权利和责任即告终止,但违约责任、保密和公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终止效果条款仍然有效。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协议后,双方已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款项及交付的文件等应悉数退还、恢复原状。

  五、其他安排

  马鞍山立讯拟租赁本次标的资产所在厂房,租赁期限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为-1,300万元,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结合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及股权结构,其具备良好的资信,交易对方无法支付交易对价的潜在信用风险较低。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标的资产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5)第245号);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货币人民币3,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蓝黛机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鞍山蓝黛机械的注册资本由17,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马鞍山蓝黛机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近日,马鞍山蓝黛机械就上述增资事宜向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马鞍山蓝黛机械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信息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除前述注册资本变更外,马鞍山蓝黛机械其他登记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11月0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2025年11月05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3、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邮编:402760

  联系人:牟岚、张英

  5、 其他: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0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0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英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卸任,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于2025年11月05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0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04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俊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卸任,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于2025年11月05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将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199号的电驱总成装配业务相关资产以及其持续经营前述业务所必须的相关权利和权益转让给立讯精密工业(马鞍山)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9,919,869.10元(含13%增值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于2025年11月0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4:50在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于2025年11月0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0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表述;

  2、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其他内容如下:

  

  注:修订时因条款删除导致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进行顺序调整。

  二、其他说明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卸任,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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