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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5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苏州农商银行2107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周女士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苏州农商银行2107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968772

  传 真:0512-63968772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行长离任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近日,本行董事会收到董事、行长庄颖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庄颖杰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行长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庄颖杰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行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庄颖杰先生的辞任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本行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颖杰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庄颖杰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因辞职需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庄颖杰先生已按照本行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庄颖杰先生在本行任职期间,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恪守岗位职责,以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统筹全行经营工作,他凭借丰富的金融从业经验与深厚的管理素养,为本行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行及董事会对庄颖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董事陈志明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唐林才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王亮先生担任本行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亮先生,1982年2月出生,河北保定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风险管理部员工,信贷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员工、招聘培训副主管,国际业务部贸易融资副主管,投资银行部直接融资业务副主管、资产管理业务副主管、资产管理业务主管,常熟支行见习行长助理,常熟支行见习行长助理兼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支行行长(主管级);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兼苏州与异地业务总部对公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兼苏州与异地业务总部对公银行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兼投资银行部、风控综合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总监兼投资银行部、风控综合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总监兼投资银行部、风控投研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总监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截至目前,王亮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王亮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需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在此之前,由王亮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王亮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1.聘任费海滨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费海滨先生,1986年7月出生,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泰州海陵支行行长助理,七都支行副行长(信贷),吴江区团委挂职,宁国支行行长;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宁国支行行长,盛泽支行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兼绿色金融部总经理。截至目前,费海滨先生持有5,300股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费海滨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

  2.聘任耿植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耿植先生,1985年4月出生,安徽五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员工,浒浦支行信贷风险经理、支行行长助理,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安支行行长,南通分行副行长兼海安支行行长,授信审核部总经理。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截至目前,耿植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耿植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

  三、关于提名王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亮先生简历详见“一、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上述经提名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四、关于提名夏立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夏立军先生简历:

  夏立军,男,1975年5月出生,江苏常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常熟市吴市信用社办事员;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吴市支行办事员,个人业务部办事员、总经理助理,吴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吴市、浒浦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浒浦支行行长,亭湖支行行长,盐城分行行长;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截至目前,夏立军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上述经提名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

  五、关于制定《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书》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农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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