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合同》,上述合同已生效。
2、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若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乃至项目终止,存在履约风险与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取决于合同的履行进度,如合同部分内容在本年度顺利完成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确认,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参与了“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的投标,并确认为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及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近日,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合同》的签署。
一、交易对手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源泉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瑞云路209-2号(丝路新云绿色算力中心)
(二)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对手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新疆克融云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类型及期限:本合同为单次采购合同,合作期限至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合同标的: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采购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产品及附随服务。乙方需要将所有设备完好无损运输至甲方指定地址,并完成各阶段设备的上架、安装、调试、布线、组网、测试、软件定制化开发与部署等集成实施服务。合同含税总价为235,677,670.00元。
3、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日历日)完成第一阶段货物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交付使用;二、三阶段具体启动时间由甲方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自甲方完成上一阶段的所有款项支付后生效,乙方自收到甲方足额预付款之日起45天(日历日)完成第二、三阶段货物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及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交付使用。
注:本项目按甲方指定时间及地点分批次提供货物。
4、实施进度与要求:本项目采用分阶段建设模式开展实施工作,逐步实现算力集群的整体落地。
5、价款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格采用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及附件所记载之价款、费用等均为含税闭口价格;如国家对本合同内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甲方有权针对调整税率部分在其应付金额中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应付含税金额=[原合同含税金额/(1+合同增值税税率)]×(1+国家调整后增值税税率)。结算时,自国家调整税率的政策开始执行日期之后所支付的金额,均按照前述调整方式调整结算金额。乙方不得以税收政策调整为由要求甲方变更合同价款;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第一阶段含税总价为27,957,670元: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20,000,000元。第一阶段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签署《第一阶段项目验收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验收款7,957,670元。
第二阶段含税总价为94,440,000元:乙方收到甲方启动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总金额的70%。双方签署《第二阶段到货签收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对应金额的25%。分批次到货的,按每批次签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批次金额的25%。第二阶段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签署《第二阶段项目验收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对应金额的5%。
第三阶段含税总价为113,280,000元:乙方收到甲方启动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总金额的70%。双方签署《第三阶段到货签收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对应金额的25%。分批次到货的,按每批次签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批次金额的25%。第三阶段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签署《第三阶段项目验收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阶段对应金额的5%。
7、交货与验收: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验收标准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且能符合甲方使用标准。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产品质量需符合合同及双方书面约定、乙方/原厂公开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提供3年免费维保,其中软件免费运维1年,质保期自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损坏,乙方需在约定期限内免费更换、维修并提供备件,承担相关费用,未履约则甲方自行处理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产品返厂保修逾期未完成的,每日按对应货款0.015%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需额外赔偿。人为损坏、超质保期的维修为有偿服务,具体另行协商。除协议约定外,不超出乙方质保责任的其他售后事宜按产品原厂政策执行,乙方为维保方。
9、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交货,每日按逾期货款0.01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60日甲方可无责解除合同,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付款并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金额0.015%支付违约金,经催告仍不履行视为重大违约,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责;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或质保期内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日期内完成更换或退货,逾期未完成更换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应更换产品总金额的0.015%/天支付违约金至完成更换之日或达到上限之日,上限为应更换产品总金额5%。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需继续赔偿;本合同项下损失均指直接损失。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自本合同所载签署之日(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至双方适当且充分履行完各自职责后自动失效。
三、合同签署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确认,具体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乃至项目终止。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克融云智算中心二期三标段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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