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日期:2025年11月0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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