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Groupe du Louvre(卢浮集团,以下简称“GDL”)
● 本次担保金额:2,600万欧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GDL担保的余额为23,95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GDL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于2025年11月5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本公司”或“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就GDL申请2,600万欧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150,000万欧元的额度范围内操作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香港”)、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路投资”)及GDL借款或透支的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oupe du Louvre
注册资本:652,037,000欧元
注册地址:Tour Voltaire 1 Place des Degrés 92800 Puteaux
经营范围:经营酒店及餐饮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次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锦江香港和海路投资100%持有
截至2025年9月30日,GDL资产总额为162,190.16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23,233.72万欧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0,021.20万欧元,股东贷款为49,231.47万欧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2,660.02万欧元,资产净额为38,956.44万欧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390.50万欧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21.71万欧元。
GDL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锦江酒店
2、债权人:中信银行
3、担保金额:2,600万欧元
4、担保债权期限:二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系GDL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由本公司为锦江香港、海路投资及GDL合计150,000万欧元借款或透支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担保额度内操作上述担保具体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3,100.16万元(其中欧元担保为109,835.04万元,折合人民币为896,100.16万元;人民币担保为6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62.50%,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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