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陈凯先生、独立董事杨晋涛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财务总监吕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姜腾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免去周旭峰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旭峰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周旭峰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沃尔玛超市;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杭州萧山临江仙悦副食品店;2017年3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主管;2022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旭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旭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吕敬先生、周旭峰先生、胡春荣先生(独立董事)、戴宁先生(独立董事)、赵鹏飞先生(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战略委员会:陈正明先生(召集人)、陈凯先生、戴宁先生
提名委员会:胡春荣先生(召集人)、赵鹏飞先生、陈凯先生
审计委员会:赵鹏飞先生(召集人)、胡春荣先生、张春霞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宁先生(召集人)、胡春荣先生、张春霞女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陈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刚先生、吴剑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明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勤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刘阳春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上述人员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中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勤娟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
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传真号码:0579-89108214
邮箱:cgzqb@chinacgh.com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周国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付伟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黄颜芳女士、李丹女士、周旭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审计部经理的简历
一、 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陈正明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69年8月至1972年11月,任职于磐安县尚湖农机厂;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服兵役;1978年5月至1985年4月任职于磐安县轻工机械厂;1985年5月开始自主创业,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金华弘凯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正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0股,通过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3,000,000股,合计持有7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1%,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现任董事张春霞之配偶、董事兼总经理陈凯之父。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春霞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磐安县尖山塑料厂;1985年5月至2000年6月,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副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副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春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现任董事长陈正明之配偶、董事兼总经理陈凯之母。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凯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1月至今历任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担任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担任SUNTONE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董事;2025年2月至今担任TENGYUE ELECTRIC APPLIANCE COMPANY LIMITED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股,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95.26万股,合计持有9,2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现任董事长陈正明和董事张春霞之子。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吕敬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2018 年 9 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担任SUNTONE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胡春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嘉兴市审计局金融审计主管;嘉兴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爱建证券有限公司嘉兴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23年8月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8月至2022年3月担任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4月至2024年6月担任浙江乐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9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5月担任浙江万里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2024年3月担任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担任威邦运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春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戴宁先生: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1985年1月至1987年8月担任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担任美国CUNY高科技中心博士后;1995年1月至1997年9月担任复旦大学物理系李政道实验室副教授、特邀研究员;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担任University of Oklahoma(美)合作研究;2001年7月至2024年2月担任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8月至今担任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首席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戴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赵鹏飞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副教授。1991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2016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9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5年6月担任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10月担任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担任会计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赵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职工代表董事
周旭峰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沃尔玛超市;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杭州萧山临江仙悦副食品店;2017年3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主管;2022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旭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简历
(一) 高级管理人员
1、陈凯先生:参见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部分。
2、吕敬先生:参见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部分。
3、宋刚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11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雅林眼镜(中国)制造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Plastiflex(china)LTD. 巴拉斯(中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苏州分公司厂长;2003年6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苏州豪泰塑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任技术副总;2014年3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公司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基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宋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万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吴剑凯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任工程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喜高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任工程经理;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基地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张明骏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3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月至2025年7月,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25年10月起就职于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证券事务代表
杨勤娟: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2至2013年3月, 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佛堂支行;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就职于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就职于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8月加入本公司,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 审计部经理
刘阳春: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任正崴集团(Foxlink)崴强电子厂制造部课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东莞宏捷电子厂生产部副经理;2005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东洋塑胶制品(上海松江)有限公司第二工程部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证第四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产生会议结果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陈正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陈正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正明、陈凯、戴宁,其中陈正明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胡春荣、赵鹏飞、陈凯,其中胡春荣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赵鹏飞、胡春荣、张春霞,其中赵鹏飞担任召集人,其为会计专业人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宁、胡春荣、张春霞,其中戴宁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刚先生、吴剑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吕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在本次会议前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候选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先生的相关材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候选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先生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勤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阳春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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