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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7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祖勤,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范志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为733,941,062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447,000股。

  1、持有公司股份45,718,4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292%,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6.2844%)的董事、总裁周祖勤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88%,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1.5120%)。

  2、持有公司股份17,8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27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2.4487%)的副董事长、副总裁范志宏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25%,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274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等,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周祖勤先生、范志宏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如出现离职或进行减持等情形,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锁定和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

  2、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周祖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范志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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