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 2,350,7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1,130,603 股变更为 398,779,860 股,注册资本将由 401,130,603 元变更为398,779,860元。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 年 11 月 6 日。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 40.00元/股(含),回购股票数量为不低于125万股(含)且不超过250万股(含)。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70元/股,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由1,250,000-2,500,000股,调整为1,259,446-2,518,891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1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2.2022年9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50,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成交最高价格34.289元/股,成交最低价格24.984元/股,回购均价32.2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5,858,50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2,350,743 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本次注销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2,350,74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公司已经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45)。截至2025年11月1日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三、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份注销的申请,预计将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1,130,603 股变更为 398,779,860股,注册资本将由401,130,603 元变更为398,779,860元。股份变动具体如下:
注:股份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四、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漆玲玲、艾立平、曾丽军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合计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401,130,603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398,779,86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五、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公司总股本将由401,130,603 股变更为 398,779,86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1,130,603 元变更为398,779,860 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据注销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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