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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祖名股份”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蔡祖明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3个月内(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43,4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勇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3个月内(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7,8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沈勇先生(原公司副董事长),其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蔡祖明先生和沈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2、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注: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4日。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蔡祖明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公司股东沈勇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董事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4、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时所持的全部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程,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上述股东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蔡祖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沈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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