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联系人邮箱,注明“拟参加股东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3、登记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可、闻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010-84683155;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7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容诚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所、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容诚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8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湘连,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5.7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0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长年限,根据《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7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8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细内容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上述第1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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