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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创新航签订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1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告正文。

  一、协议签订情况概况

  2025年11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签订了《2026-2028年保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承诺2026-2028年度向中创新航供应预计总量为72.5万吨的电解液产品。具体采购量、单价、规格、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注册资本:177230.185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创新航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中创新航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电解液产品

  3、协议内容

  协议约定,在2026-2028年度期间,公司承诺向中创新航供应预计总量为72.5万吨的电解液产品。具体采购量、单价、规格、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上述产品的具体采购量、采购单价、规格型号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4、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达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行业上下游形成紧密的供需联动,长期互利共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26年至202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已对预计采购数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金额等按采购订单约定执行,因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框架协议名称:《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瑞浦兰钧(含瑞浦兰钧温州基地及下属各关联公司/基地)向九江天赐采购总量不少于80万吨的电解液产品。货物的具体采购量、采购单价、规格型号等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公告日期:2025年9月23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合作正常进行中。

  框架协议名称:《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九江天赐向楚能新能源预计供应电解液系列产品总量不少于55万吨。具体的合作项目以及对应的合作产品型号、供应量,由双方另行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公告日期:2025年7月17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合作正常进行中。

  框架协议名称:《物料供货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宁德凯欣(包含其关联公司)向宁德时代(包含其关联公司)预计供应固体六氟磷酸锂使用量为58,600吨的对应数量电解液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公告日期:2024年6月17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电解液业务正常进行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不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后续如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113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轩高科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告正文。

  一、协议签订情况概况

  2025年11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国轩高科2026-2028年度向九江天赐采购预计总量为87万吨的电解液产品。具体采购量、采购单价、规格型号等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国轩高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国轩高科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电解液产品

  3、协议内容

  协议约定,国轩高科2026-2028年度向九江天赐采购预计总量为87万吨的电解液产品。上述产品的具体采购量、采购单价、规格型号等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4、协议生效: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达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行业上下游形成紧密的供需联动,长期互利共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26年至202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已对预计采购数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金额等按采购订单约定执行,因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框架协议名称:《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浦兰钧”)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瑞浦兰钧(含瑞浦兰钧温州基地及下属各关联公司/基地)向九江天赐采购总量不少于80万吨的电解液产品。货物的具体采购量、采购单价、规格型号等以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公告日期:2025年9月23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合作正常进行中。

  框架协议名称:《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楚能新能源”)签订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九江天赐向楚能新能源预计供应电解液系列产品总量不少于55万吨。具体的合作项目以及对应的合作产品型号、供应量,由双方另行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公告日期:2025年7月17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合作正常进行中。

  框架协议名称:《物料供货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凯欣”)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宁德凯欣(包含其关联公司)向宁德时代(包含其关联公司)预计供应固体六氟磷酸锂使用量为58,600吨的对应数量电解液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公告日期:2024年6月17日。截至目前,该协议项下电解液业务正常进行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不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后续如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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