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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0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9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1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5937%;回购的最高价为7.21元/股、最低价为6.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583.69万元(不含税费)。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回购股份工作,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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