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联立磐”)与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联悟石”)计划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之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0 股。
其中:华联立磐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41%;华联悟石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56%。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在上述合伙企业中所持份额本次不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两名股东出具的《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两名股东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华联立磐、华联悟石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1、华联立磐减持股份情况
2、华联悟石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出具的《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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