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向现代汽车采购100台18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含税单价为783,200.00元/辆,采购数量为100辆,含税总价为78,320,000.00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不需股东会审议。
● 风险事项:
氢能车辆的运行依赖于氢燃料的稳定供应,氢气成本的波动、供应不足或氢气价格的上涨都可能影响本批次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成本效益。
本次购买燃料电池车是为开拓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若短期内目标客户开拓速度较慢,或者市场需求预测不准确、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导致本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购买燃料电池车已与合同对方达成合作共识,但是后续可能存在交付进度不达预期或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延期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公司车辆结构的清洁化转型,降低碳排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开拓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抢占绿色物流新赛道,公司拟与现代汽车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向现代汽车采购100台18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含税单价为783,200.00元/辆,采购数量为100辆,含税总价为78,320,000.00元。具体的支付安排见本公告第五部分内容。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100台18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上述车辆在交付时将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尚未交付,尚未运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尚未交付,暂无具体账面价值信息。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标的,双方依据出厂销售价格进行协商定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全新车辆,双方依据出厂销售价格进行协商定价。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考虑生产成本,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确信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购买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每辆车含税单价为783,200.00元,含税总价为78,320,000.00元。
(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支付期限
根据《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期限为: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0元/辆,共1,000,000.00元作为购车定金;
2、2025年11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收到的第一期款返还至甲方账户;
3、第三期款为2026年4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辆;
4、第四期款为每辆车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以乙方可获益享有的氢燃料电池车系统补贴款予以支付。不论乙方最终领取到的补贴金额多少,均视为甲方已按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第四期购车款中每辆车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付款义务。甲方无需再额外向乙方补足第四期购车款与补贴金额之间的差额,也不再受原购销合同第四条第4款付款时间相关约定限制;
5、第五期至第七期款项以可得的氢燃料电池车运营补贴进行支付。第五期款项为人民币83,200元/辆;第六期款项为人民币100,000元/辆;第七期款项为人民币100,000元/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每辆车辆行驶里程未达4万公里/年,导致在运营补贴发放期间届满后甲方未能领取到相应年度运营补贴款项或领取到的补贴金额不足最高额度,甲方仍需按上述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周期的购车款。
(五)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30日分七批次交付完成。
(六)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了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上牌、逾期提车的违约责任,同时也约定了乙方逾期返还定金、逾期交车、车辆无法上牌、不履行质保义务的违约责任,同时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补足,本合同项下所称由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索违约责任而支付的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全费用、鉴定费用、担保费用等所有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后起生效。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购置的氢能车辆,将主要用于开拓具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市场影响力,为后续参与市场竞争奠定坚实基础。依据产品交付及验收进度,预计对2026年度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同时,本次引入氢能是公司推动传统燃油车辆替换、降低尾气排放污染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共进。需要关注的是,氢能车辆的运营依赖于氢燃料的持续稳定供应。若出现氢气成本大幅波动、供应短缺或价格持续上扬等情况,均可能对本批次车辆的运营效率及整体成本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为非关联方,交易完成后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10: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推动公司车辆结构的清洁化转型,降低碳排放,塑造负责任的绿色企业形象,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满足业务的需要,抢占绿色物流新赛道,公司拟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向其购买100台18T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运输车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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