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延长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本集合计划自2026年7月31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生效之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日,即2022年5月9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改详见附件《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集合计划为开放式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均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相关事宜。
四、关于本集合计划后续方案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为充分保护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拟与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基金”)共同推动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为国联基金并注册为公募基金。
2024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计划销售机构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原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控股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目前,国联民生证券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与民生证券的经纪及财富管理等业务整合,以消除同业竞争、利益冲突问题。受上述业务整合进度影响,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时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与国联民生证券、国联基金密切协同合作,遵照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约定,履行召开持有人大会、申请产品变更注册等程序,平稳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做好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管理人客服热线95570。
5、公司网址:www.glzqzg.com。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附件:《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注:以上为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改内容,具体请见更新后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更新产品资料概要、资产管理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于2025年11月7日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s://www.glzq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了更新版,敬请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0)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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