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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0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回复,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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