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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兴财已连续七年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财、容诚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7)容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9亿元。容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1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20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信安世纪、捷强装备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时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雯,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拟定的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长比例为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4年度,中兴财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财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财、容诚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已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容诚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本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聘,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改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跃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4.87%股份的股东张跃,在2025年11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跃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建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0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8、议案10、议案11.01、议案11.02、议案12.01、议案12.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3、4、5回避表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6、7、8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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