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通过何文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何文建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何文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3.经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瑞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长目前空缺,经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通过,何文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获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何文建先生。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总经理变更情况
(一)原总经理离任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何文建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何文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何文建先生离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作为公司董事长继续履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何文建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何文建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及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对何文建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新聘任总经理情况
鉴于何文建先生的辞任,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瑞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即日生效。
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已对张瑞忠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张瑞忠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忠先生共持有公司147,100股A股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张瑞忠先生简历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张瑞忠先生简历
张瑞忠先生,53岁,自2025年11月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张瑞忠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材料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在有色金属冶炼、材料工程合金技术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铝集团)电解三公司一车间支部书记、副主任、主任,二车间主任,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厂副厂长、厂长、党总支部书记,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直属党支部书记、经理,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包头铝业)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包铝集团董事长,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瑞忠先生目前还担任包头铝业董事长、包铝集团董事长。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1月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有效表决人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何文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获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何文建先生。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何文建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何文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即日生效。
鉴于何文建先生的辞任,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张瑞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含分项表决议案)至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含分项表决议案)至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通知公告。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拟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请见附件1)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会议回执(请见附件2),并于2025年12月17日(周三)或之前以专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处。为便于股东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四) 公司H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见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H股通知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处
邮编:100082
电话:(86 10)82298162/82298154
电邮:ir@chinalco.com.cn
(二)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 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通知贵司,以下人员将出席贵司于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2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注:1.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5年12月17日(周三)或之前以专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处(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邮编100082);电子邮箱:ir@chinal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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