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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1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43.33万元,投资进度为29.3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04%。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16: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2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43.33万元,投资进度为29.3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04%。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额为150,242.8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美锦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延期至2025年12月。

  上述变更后的各项目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343.33万元,目前已建成总装车间、加氢站、厂区道路及配套公辅设施,氢动力车间和倒班宿舍已封顶。

  (二)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前期因公司“传统能源+氢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安排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后期因晋中市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速度不及预期。以及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

  氢燃料电池技术属于快速迭代阶段,尤其在商用车领域,电堆功率、系统集成、关键材料等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统一,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吸引合作伙伴入驻,共同研发、生产或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氢能交通和储能方面的产业化合作。这种“平台化、集成式”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自身的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快速引入前沿技术,实现共赢,并为未来采用更先进、更成熟的技术合作伙伴方案保留灵活性。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2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5年1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11月25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美锦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00

  (四)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记名的现场表决及非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通讯表决方式。

  (六)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和通讯方式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每一张“美锦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兆丽                  联系电话:0351-4236095

  传真:0351-4236092              电子邮件:mjenergy@mjenergy.cn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信函上请注明“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2、其他:与会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3、附件:

  附件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一: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100元债券张数:

  受托日期:

  附件二: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示表决意见,同一议案只能标示一种意见,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在会议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3、表决票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有效。

  债券持有人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或“非现场”,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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