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10日起,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调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挂牌市场”标识;
(3)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禁止现金替代”、“允许现金替代”、“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①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②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交所的相关说明,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可根据上交所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具体内容以届时上交所实际公布的内容为准。
自2025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查询。
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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