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12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将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传 真:025-84916688
邮 箱:gaojian@canatal.com.cn 或 xujy@canatal.com.cn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0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向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11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丛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赵湘莲女士(主任委员)、唐婉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丛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由赵湘莲女士、唐婉虹女士、何根林先生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赵湘莲女士。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由赵湘莲女士、唐婉虹女士、丛宾先生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赵湘莲女士。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08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基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23项现行治理制度,新制定2项公司治理制度,并废止3项现行治理制度,其中废止的现行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合并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废止。
制定、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正式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丛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赵湘莲女士(主任委员)、唐婉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丛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110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将“或”调整为“或者”,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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