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45,634,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8,490,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67,14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5%。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秦臻先生、宋军先生、王文龙先生、赵娟娟女士、张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秦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99,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
表决结果:秦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30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9,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
表决结果:宋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301,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9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
表决结果:王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赵娟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86,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0%。
表决结果:赵娟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张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7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
表决结果:张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爱学先生、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黄爱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2,298,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7,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
表决结果:黄爱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宗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684,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74,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
表决结果:李宗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张玉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67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5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
表决结果:张玉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赵东伟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李正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李正科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李正科先生简历
李正科,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营计划处处长、计划经营部副主任兼经营管理处处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正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秦臻先生(董事长)、宋军先生、王文龙先生、赵娟娟女士、张隐先生、李正科先生(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李宗义先生、张玉新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秦臻、张隐、王文龙、宋军、赵娟娟,秦臻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黄爱学、秦臻、赵娟娟、张玉新、李宗义,其中黄爱学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玉新、秦臻、宋军、李宗义、黄爱学,其中张玉新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部分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韩靖先生、陈建华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韩靖先生、董事陈建华先生、董事汤杰先生、董事高恩民先生、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十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秦臻先生简历
秦臻,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宁夏宁东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秦臻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军先生简历
宋军,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党委书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马莲台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副厂长;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文龙先生简历
王文龙,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宁夏发电集团贺兰山风电厂安全生产副主任、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公司运行检修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太阳山检修基地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副总经理、风力发电总公司盐池检修基地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王文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娟娟女士简历
赵娟娟,女,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
赵娟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隐先生简历
张隐,男,汉族,1994年1月生,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分析师、经理、副总裁。现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资源开发团队总监。
张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李正科先生简历
李正科,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营计划处处长、计划经营部副主任兼经营管理处处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正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黄爱学先生简历
黄爱学,男,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和证券法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爱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宗义先生简历
李宗义,男,1970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甘肃省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正高级会计师、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享受省政府津贴的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1998年开始从事财务审计、咨询工作,作为项目合伙人先后负责过北京住总集团、金川集团、酒钢集团、甘肃国投集团、甘肃公航旅集团、兰石集团、甘肃电气集团、甘肃农垦集团、甘肃金控集团和甘肃银行、华龙证券等数十家重要客户的改制、上市、发债和年度审计项目,并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甘肃分所所长,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申诉与法律维权委员会主任,甘肃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兼任兰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西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宗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玉新先生简历
张玉新,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在电力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历任国家电力公司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国际合作部副主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玉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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