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安井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公司监事会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注:就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术语以及用“审计委员会”替换部分“监事会”等修改,由于修订涉及的条目众多,公司均不再逐一列示。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办理工商备案程序,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三、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对应制度。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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