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该事项尚处于内部沟通阶段,尚未制定明确方案,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尚未确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正在筹划的再融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2025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29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3,863,000份,行权价格为80.99元/份。目前相关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1月6日登记完成。
3、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同意公司为此7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激励对象已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共计解除限售622,160股。目前相关解除限售事项已办理完成,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10日。
4、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宏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
202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和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魏宏章先生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475%。本次权益变动后,魏宏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12,126,457股变更为11,344,2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8%,成为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
魏宏章先生将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5、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敬请关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6、公司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该事项尚处于内部沟通阶段,尚未制定明确方案,融资方式及融资金额尚未确定,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实施再融资事项,尚需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司是否实施再融资事项、能否通过批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实施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再融资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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