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大股东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宏投资”)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春宏投资持有本公司31,4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5%),春宏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6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一、春宏投资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春宏投资持有本公司31,4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8,86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2,955,5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5,911,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春宏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于2012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承诺已正常履行完毕。
(2)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吴华春先生、董事孙辉永先生,监事苏建忠先生、监事柯贤权先生通过春宏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春宏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该承诺的履行。
7、春宏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春宏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3、春宏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春宏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春宏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省春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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