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向伟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兼总裁李葛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1,756,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40.447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0.000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7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1,754,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0,816,688股的40.447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3、《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5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刘兴律师、赵丹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1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钟胜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钟胜朋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钟胜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简历
钟胜朋,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专员、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成本经理,现任公司制造成本高级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胜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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